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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2023年西南石油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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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西南石油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化学化工学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笔试、面试的综合考查方式,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查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综合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五、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导师群体的学术权力和责任,提高导师群体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不断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第二条 复试组织管理工作

化学化工学院成立由院长段明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我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组织和统筹管理,制定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我院研究生复试的各项工作,负责拟录取名单的审定。

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段明

副组长:唐鋆磊

成员:王兵、陈刚、王林元、张辉、刘宇程、诸林、肖国清、解正峰

联系电话:028-83037323

下设复试安全保密和监督小组、资格审查小组、复试小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复试小组、资格审查小组的工作,并对复试过程和结果全面负责。

复试安全保密和监督小组:指导和安排学院各工作人员、命题教师、研究生导师以及考生在复试录取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同时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监督复试录取的整个过程,保证公平、公开、公正。

复试安全保密和监督小组名单:

组长:陈刚

成员:刘一丁、冯英、阚文华

联系电话:028-83037306

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不同类别考生(应届、往届、同等学力)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建立考生个人材料档案。

资格审查小组名单:

组长:全红平

成员:范逸轩、王金玉

联系电话:028-83037305

复试小组成员由硕士研究生导师代表组成,复试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复试前另行通知。

本次复试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在复试及录取工作中,有教职员工亲属参加复试或者其他方面情况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相关人员采取回避制度。

第三条 复试准备工作

一、复试资格审查

化学化工学院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不同类别考生(应届、往届、同等学力)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1.根据《西南石油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通知》(链接:https://www.swpu.edu.cn/gs/info/1088/4150.htm)通知中考生提供材料清单。

2附件支撑材料(大学学习成绩单和各类证书及学术成果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外语、专利、科技奖励、科技竞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请考生准备并上交上述报名材料(其中复印件上均要有考生的亲笔签名,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具体方式、时间和地址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并做好准备。

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

考生须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严禁考生弄虚作假及违规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复试要求

1.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按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国家线以及《关于2023年西南石油大学硕士研究生各招生专业复试分数线的通知》执行。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总分

38

57

273

2.调剂考生的调剂办法见第七条。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总分

30

45

251

我院不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调剂申请。

4.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管理规定,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不接受破格复试。

三、复试名单公布

化学化工学院各招生专业按照国家线和择优原则,确定两类(学术型、专业型)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在复试前提前在化学化工学院官方网站(网址为:https://www.swpu.edu.cn/hgy/rcpy/yjszs.htm)进行公示。要求所有复试考生均应参加本办法规定的复试内容。

四、复试方式和复试内容

按照教育部文件、四川省教育厅要求,学校相关文件精神,我院复试方式为线下复试,并根据报考专业、报考类别(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分组。复试的具体时间将提前通知,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有关信息。

1.笔试

1)考试内容

化学化工学院组织一门多科性的综合笔试,笔试科目按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执行。

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工程(全日制)的笔试内容为对化学基础和化工专业课等相关内容的综合性运用,着重考查学生对本学科发展前沿、科学问题与对本科知识体系的整体性把握。

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全日制)笔试内容为化学基础和环境专业课等相关内容的综合性运用,着重考查学生对本学科发展前沿、科学问题与对本科知识体系的整体性把握程度。

化学工程与技术和环境科学与工程学术学位,侧重于考查相关基础课程知识,科学思维和逻辑推理能力。

化学工程(全日制)和环境工程(全日制)专业学位,除了基础课程知识,科学思维和逻辑推理能力外,还将适当考查工程领域专门知识和工程思维。

2)考试方式

考生采用线下笔试,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均须参加同等学力加试:

本科结业生;

高职高专考生;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在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

以上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除参加上述(1)的考试科目外,还必须加试2门专业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参照西南石油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每门考试科目总分各100分,时间各60分钟。该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其分数作为是否录取的否决条件。

4)笔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占复试成绩的50%

2.面试

化学化工学院面试重在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思维能力及创新精神、人文素养、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和利用外语进行沟通交流的能力等内容。

各复试小组秘书须认真填写《西南石油大学硕士研究生面试考核记录表》,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复试小组所有成员当场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对考生复试的结果要有明确意见,给出成绩和评语,并对考生复试结果负责。

面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占复试成绩的50%。其中面试成绩中外语能力成绩占面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的30%,综合素质成绩占面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的70%

3.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五、复试费

普通考生120/人,同等学力200/人。采取网上缴纳方式,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六、复试时间和方式

1.复试时间安排

20233301430  一志愿考生报到、资格审查(明德楼A523);

20233301900  一志愿考生笔试;

2023331900  同等学力加试;

202341830  一志愿考生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和安排将提前在化学化工学院官方网站(网址为:https://www.swpu.edu.cn/hgy/rcpy/yjszs.htm)公告栏上通知。其中,心理测试在复试前由学院安排专人进行,具体测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复试的应提前告知,否则按旷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2.体检

学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要求,请考生在拟录取公示期内提交符合高考体检资质(二甲以上)的医院体检证明,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项目要求。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体检报告提交方式:将体检报告生成1个完整的PDF文档,命名格式为考生考号后五位+姓名,在规定的时间之前发送到指定邮箱(邮箱账号:hgyyjszs@163.com)。

3.说明

1)所有考生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复试,否则一切后果责任自行承担。

2)考生对复试有疑虑可向学院复试监督小组反映,复试学术裁决由学院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负责。

第四条 复试成绩

一、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各科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录取。

第五条 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复试监督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

三、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者,应在复试结果公布后三天内学院提出复议的书面申请,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及时告知该考生。

四、对于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考生,学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

第六条 录取工作

一、录取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成绩满分)×100×初试成绩权重(50%+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50%)。

二、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将考生录取成绩分专业、分类别(学术型和专业学位),降序排名,根据各专业计划的招生规模,从高分向低分录取。录取成绩相同的考生,录取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初试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总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三、各专业拟招生计划如下:

学科专业名称类型专业总计划其中推免其中士兵计划其中中外导师联培其中研究院计划研究院计划总计调剂指标

化学工程与技术

081700

学术学位全日制101211

碳中和研究

6

6不接收调剂

环境科学与工程

083000

学术学位全日制20000

碳中和研究

5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研究院

2

JMRH研究院

1

能源装备研究院

1

9接收调剂

化学工程085602

专业学位全日制104002

碳中和研究

12

能源装备研究院

1

光伏产业技术研究院

7

四川省页岩气产业发展研究院

1

21不接收调剂

环境工程085701

专业学位全日制20000//接收调剂

其中研究院的指标36人,统一招录后,根据学生背景和个人意愿,依据学院培养文件,优选相关各学科的导师进行针对性培养。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体检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

3.同等学力加试课程任意一科低于60分者。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

5.未通过或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

6.复试成绩(总分100分)低于60分者。

五、拟录取名单将于每批次复试后在西南石油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官方网站公布(网址为:https://www.swpu.edu.cn/hgy/rcpy/yjszs.htm)。

第七条 调剂办法

一、调剂基本条件

1.须符合我校招生章程和专业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我院复试分数线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4.调出专业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且与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可选科目一致。

5.调剂按统考数学一的专业可调入统考数学二或统考数学三的专业,统考数学二的专业可调入统考数学三的专业统考英语一的专业可调入统考英语二的专业的原则进行。

二、调剂要求

1.所有调剂考生(含校内调剂)都必须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yz.chsi.cnhttp://yz.chsi.com.cn)”上的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申请。最终拟录取新生的拟录取专业和研究方向以调剂服务系统数据为准。

2.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若我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3.根据我院实际复试录取情况,将会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

4.我院调剂复试录取时间按教育部、我校要求执行,若在期间完成了招生计划,将适时提前关闭调剂系统。

5.所有拟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必须保证学籍学历的真实性,若因学籍学历问题导致不能录取,责任由考生全部承担。我校不接受考生通过邮寄、电话、邮箱等其他方式提交的调剂申请。

第八条 招生计划

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学院招生计划。各类专项计划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等)招生计划单列,不参与统考考生排序,在其专项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

第九条 其它事项

一、招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人事档案须在开学报到前调入我校,逾期将取消录取资格,调入的人事档案需在校保留至毕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后其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二、我校对应届本科毕业生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截止日期为新生报到第二周周日;往届生计算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期限的截止日期为新生报到第二周周日。

三、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和复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之一。复试相关材料属于涉密信息,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保存和传播复试有关的内容。根据20199月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等情形,均应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之一的情节严重,将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请考生切实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不参与涉考违法犯罪活动,诚信参加复试调剂。考生应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复试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四、学院咨询方式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全老师、王老师,028-83037309

电子邮箱:hgyyjszs@163.com

咨询QQ群:372885813

招生信息公开网址:https://www.swpu.edu.cn/hgy/rcpy/yjszs.htm.


【责任编辑:火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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