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丁考研,专注于提供及时、精准、可靠的考研信息

【官方】2023年河南师范大学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方案

2025河南师大考研真题资料免费分享群:2021河南师范大学考研

一、指导思想

依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督促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科学选拔、分类复试。德智体等全面衡量,成绩、潜力、业绩并重,尊重考生志愿,分类别排队,择优录取,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二、组织管理

商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本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其中,院长为组长,主管副院长为副组长,各学科负责人为成员(名单见附件1);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由学科负责人为组长,学科业务骨干为成员(名单见附件2),负责对参加复试的导师进行培训,使导师充分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科学、高效组织复试工作。

面试小组由“学科专业复试小组”产生,负责进行考生的面试工作,并做好整个过程音视频留存备查。每个面试小组由5名(含)以上在职教师组成,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名,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老师不少于1名。

三、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与复试时间

商学院在国家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精准划定专业分数线,所有学科(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均不允许考生破格复试。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其初试成绩需符合学校规定。

商学院各专业招生计划、分数线见附件3、附件4

商学院各专业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一般不低于招生规模(扣除推荐免试人数)的1.2倍,个别生源充足的专业可以适当提高。

考生通过登录学校网站(网址:https://zhaosheng.eol.cn/10476/main/user/index),查询是否进入复试,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在此网站内提交考生前期准备的材料。

第一志愿考生提交材料时间:328800-3291400,学院审核时间:329日下午1430

材料提交审核流程如下:

考生通过上述网站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学院负责审核确定考生复试资格;学院审核发现问题时会退回问题材料,考生需在补交材料时间内重新提交。考生补交材料时间:329日下午。

以上时间随复试批次及进程会有变动,请以系统上提示的时间为准。

商学院线下报到、资格审查时间:

专业

报到、资格审查时间

报到地点

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硕)、金融硕士、会计硕士、农村发展

周三(29日)

下午1430 -1830

商学院一楼119会议室

工商管理(MBA

周五(31日)

下午1430 -1830

商学院一楼119会议室

 

商学院一志愿复试时间:2023330-42日。

四、加分政策

加分政策执行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所有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准备符合加分政策的支撑材料和书面申请,相关材料需原件扫描并合成为一个pdf文件,并以“JF2023+考生准考证号+姓名”命名后一并发送至邮箱:hnsfdxyzb@163.com。学校审核材料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加分结果,并将结果通知考生所属学院。

五、资格审查及要求

考生在复试前须准备下列1-5项材料,并在学校研招系统中按要求上传提交,接受资格审查。另外,补充材料各位考生可选择上传提交。

材料清单:

1)二代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学生证,分段取得学历者的所有毕业证书);

3)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应届生加盖教务部门公章,非应届生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相关说明:成绩单(有的学校是学籍表),其上盖的公章,应届生为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是档案的原件;往届生一般手中无原件留存,因此需从所属档案管理部门办理,其提供的是原件复印件,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上述的两类公章的成绩单是同等效力的,即考生提交任一款均可。

4)研究生院网站20221011日公布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报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考生名单》所列考生按该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5诚信复试承诺书,请下载后填写并签名。

补充材料:

1)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2)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有工作业绩的,可以提供工作业绩材料;

3)专家推荐信;

4)毕业论文、科研成果、奖励荣誉。

补充材料提交时,请按次序,将材料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相关要求:

1.商学院于复试前对考生的上述材料进行核查。

2.资格审查时需核对考生的学历证号和学位证号(应届生核对学生证号)、身份证号、复试专业科目、加试科目等信息。

3.经核查后的考生信息将统一上报教育部。一经上报,信息不得改动。

4.资格审查不能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5.复试过程中每场考试均须安排专人对考生身份进行查验。参加复试的考生需于复试前准备好“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应届生需同时出示学生证”等材料,以备核验。

六、复试内容、形式及成绩构成

(一)复试内容和方式

下面1-5五类考试中,单项均为百分制,参照在复试成绩中的占比,合计复试总成绩。复试内容如下:

1.  外国语(包含听力和口语)。

2.  专业课考试

3.  专业技能测试

4.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会计硕士、MBA专业)

5.  综合面试(专家综合提问)

6.  同等学历加试

7.  工作业绩考核(MBA专业)

复试方式采用线下复试的方式(详见附件5)。

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二)成绩构成

1.总成绩的构成

考生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00)×60% +复试成绩×40%

2.复试成绩中各项所占百分比

分类

专业类别

考试科目占比

外国

语复

专业

复试

专业

技能

测试

综合

面试

思想

政治

理论

合计

学术

学位

应用经济学

20

20

 

60

 

100

工商管理

20

20

 

60

 

100

专业

学位

金融硕士

20

25

25

30

 

100

农村发展

20

25

25

30

 

100

工商管理

MBA

15

15

20

35

15

100

会计硕士

15

15

20

35

15

100

七、调剂

1.教育部针对不同的学科门类划定了相应的基本复试分数线。调剂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调剂的规定内容(详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九章)和我校招生简章及本办法的规定。

2.原则上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不得接收调剂生。

3.调剂结束时间另行通知。各学院(部)将复试人员名单报研究生院(调剂考生必须于规定时间内在调剂系统中接受复试通知)。逾期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多余的招生计划由学校收回再次分配。

4.初试成绩符合要求但达不到我校复试条件或复试后未予录取的考生,可自行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

5.考生报考单位、院系、专业、学习方式与拟参加复试的招生单位、院系、专业、学习方式等内容中,任何一项有不同即视为调剂。

6.所有调剂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7.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优秀考生前来报考。考生的学业水平要求由招生学院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规定。

调剂择优原则:对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要结合其学习背景、报考学校专业情况、初试各科目成绩等因素综合衡量。

八、待录取

学院在“志愿优先、分类排队、择优录取、程序公开”的原则下,同一专业内区分初试科目组,依照学院排序规则,按考生总成绩排序提出待录取建议,张榜公布,并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同等学力人员加试本科主干课程2门,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专业课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外国语复试成绩低于30分者,或低于报考学科门类(类别)基本复试分数线(国家线)15分者,不予录取。

4.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特别说明:

1.调剂的考生,必须由录取专业进行复试。对于已经参加了原报考专业专业课考试的考生,调入专业可自行决定是否再次进行专业课考试,但必须重新组织综合面试。

2.学院可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必要时派人进行外调。函调和外调有关材料需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加盖印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往年研究生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由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在面试过程中对这些考生加强思想品德考核。

3.录取时需确定毕业去向(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师计划录取的研究生为定向就业。非全日制学习方式仅限于部分专业学位(详见招生简章)。

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去向可选择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按定向合同就业,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非定向就业按研究生本人毕业时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

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不承担责任。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不转入我校,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如国家政策调整按国家规定执行。到校学习时间另行通知。

2023年录取的研究生全部需缴纳学费,学费按招生简章上发布的标准执行。研究生在读期间享受的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以及其他奖学金按有关管理办法(详见《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修订)》师大研〔20205号)执行。

九、其他

依照《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技术方案(第七版)》,加强公共场所管理,落实校园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保持公共区域日常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

十、本办法由商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1、商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2、商学院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3、商学院各专业招生计划

     4、商学院各专业分数线

     5、河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

    

 

河南师范大学商学院

2023326

附件1

商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长:李志前

副组长:王喜刚

 员:马淑明  陈清利  李荣华  海本禄  任太增   

刘新同  楚金桥 李胜坤  翟永会  侯明利

  

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373-7062691

 

附件2

商学院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复试前暂不公布。

 

附件3

商学院各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类别

招生计划(含推免、士兵计划)

调剂名额

应用经济学

13

2

工商管理

8(推免2

金融硕士

15

8

农村发展

35

工商管理

MBA

73

等后续通知

会计硕士

27(推免1、士兵计划1

合计

171

 

复试名额按以下方法处理:假如招生计划为26人,复试比例按1.4,则复试人数为36.4,取37人复试,若第37名同分人数较多,则都进入复试。

 

附件4

商学院各专业分数线

 

专业类别

单科满分≤100

单科满分>100

总分

应用经济学

48

72

346

工商管理

47

71

340

金融硕士

48

72

346

农村发展

33

50

320

工商管理

MBA

41

82

167

会计硕士

51

102

219

 


 


附件5

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

 

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实际,制定此细则。

一、指导思想及实施背景

第一条始终把立德树人作为检验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原则无论采取何种复试方式,都必须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加强创新潜质考核,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按照上级部门的进度安排,制定统一录取标准,严格规范执行。严格执行复试过程管理,加强考试过程和导师、工作人员管理。

第二条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确定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原则上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

第三条复试时,学院(部)应制定复试办法,明确具体要求,并提前告知考生。

二、组织、流程及评分要求

第四条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其中,院长为组长,主管副院长为副组长,各学科负责人为成员;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由学科负责人为组长,学科业务骨干为成员,负责对参加复试的导师进行培训,使导师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组织实施复试工作。

面试小组由“学科专业复试小组”随机产生,每个面试小组由5名以上在职教师(一般为副高职称或以上)组成,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名,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老师至少1名。主要负责考生面试和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做好整个过程的音视频留存备查。每个面试小组至少配备2名工作人员。

第五条随机选定考生次序,实行每生打分制,严格分科目分项目打分,单科目成绩以百分计,之后再按权重换算为总成绩。

参加复试考生较多的学科可以组织多个面试小组,各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采用现场复试的专业,复试流程由学院确定并提前告知考生。

第六条面试小组成员在面试环节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应召开面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查评价意见。进行考生面试单科目成绩计算时,取其平均值。

三、复试实施

第七条加强考生复试资格审查,规范考生在复试开始前的身份证明,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专业还需进行环境验证操作。

在复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和“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核查重点包括考生报名时的报名照片和本人的对照以及考生身份证件的核查,考生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等,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环境验证操作检查重点包括考生是否独自一人,考生所处环境是否安静、背景单一、无辅助手段。

第八条外语能力测试可全部采用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形式由学院决定。

第九条复试专业课笔试考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采用现场复试的专业,由学院自行组织。

专业技能测试可视情,取消实际操作,将考查内容以面试的方式进行,单独计分。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为两门。加试科目成绩属于资格考试,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十条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思维判断能力、举止表达能力、人文素养、心理素质等。内容和组织方式由各学院(部)确定,并在复试前公示。

第十一条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图书情报),具体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安排。

第十二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对往年研究生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由各学院(部)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在面试过程中对这些考生加强思想品德考核;工作业绩的核验由各学院(部)组织。根据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招生定位、学习方式、培养过程特点以及各专业学位全国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有关文件精神,对参加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进行业绩考核,考核成绩(最高5分),计入综合面试成绩。工作业绩计分办法如下表:

项目

计分

备注

获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或主持完成省(部)级研究项目

5

工作业绩总分不超过5分,同一项目计分就高不就低

获市级荣誉称号

或主持完成市级研究项目

3

获县级荣誉称号

或主持完成县级研究项目

1

核心期刊发表论文

2/

CN期刊

1/

四、特别说明

第十三条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实行差额复试,由学院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充足的专业可以适当提高。各学院(部)制订本单位各学科专业(以专业目录上公布的招生专业为单位划线)的分数线(小数点后的数字可按进位处理)。各单位在制订分数线时不得低于学校的基本要求。

第十四条学院(部)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各学科专业拟招生人数(接收的调剂生人数须注明)确定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学校审核通过后,各学院(部)也要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复试分数线、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各学科(专业)拟招生人数等,并逐一通知到每位参加复试的考生。我校不接受破格复试考生。

第十五条体检工作,考生拟录取后,相应的体检安排由校医院决定,具体另行通知。

第十六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及时在各学院(部)网站、学校网站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布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各学院(部)的复试工作受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巡视监督,并接受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和社会监督。

第十七条学院(部)要提前做好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及时告知全体考生,制定相应应急预案,提前做好模拟演练,复试全程要求录音录像录屏

第十八条本方案由商学院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火火】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的内容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Email予以更改或删除。

河南师范大学资源下载 学长答疑

微信扫码

资源下载 学长答疑

考研专业课一对一辅导班 考研复试一站通

电话
咨询

在线
咨询

在线咨询:
学姐微信:
布丁考研学姐微信
杨学姐:
19909697326
布丁考研学姐微信

友情链接

合作伙伴

X25年考研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