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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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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生类型

  2019年我校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2300人,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77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3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计划(尚未下达)为准。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我校招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为学术型(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应用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我校招收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为应用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二、考试方式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

  三、申请或报考条件

  (一)推荐免试生

  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具体要求及申请办法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rs.dlmu.edu.cn/)或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网址:http://www.dlmu.edu.cn/zsjy/yjszs.htm)公布的《大连海事大学接收2019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

  (二)全国统考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2019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9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我校部分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具体学业要求如下:

  马克思主义哲学(010101)、公共管理(120400)、法学(030100)、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082303)学科,要求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时须向学校提交英语四级证书原件(其它语种按相同标准)和在省级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一篇(内容须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并为第一作者)。

  生物物理学(071011)学科要求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时须向学校提交英语六级证书原件和在国内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二篇(内容须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并为第一作者)。

  动力机械及工程(080703)、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080802)、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080804)、动力工程(专业学位)(085206)和电气工程(专业学位)(085207)学科(类别)及专业(领域)要求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时须向学校提交英语四级证书原件和在国内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一篇(内容须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并为第一作者)。

  英语语言文学(05020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50211)学科要求同等学力考生在报考时须向学校提供英语专业四级证书原件及在省级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一篇(内容须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并为第一作者)。

  俄语语言文学(050202)学科要求同等学力考生在报考时须向学校提供专业俄语四级证书原件及在省级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一篇(内容须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并为第一作者)。

  日语语言文学(050205)学科要求同等学力考生在报考时须向学校提供日本语国际能力测试一级证书原件及在省级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一篇(内容须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并为第一作者)。

  管理科学与工程(087100)学科要求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时须向学校提交英语四级证书原件和在省级刊物发表的论文原件二篇(须是第一作者)。

  社会工作(035200)类别要求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时须向学校提交英语四级证书原件(其它语种按相同标准),并提交可体现自身专业水平的论文原件一篇(内容须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并为第一作者)。

  注:

  ①报考以上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同等学力考生须在报名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报考。

  ②其余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对报考的同等学力考生没有具体学业要求。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联考生和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考生

  1.符合申请或报考条件(二)中第1、第2、第3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联考生

  1.符合申请或报考条件(二)中各项要求。

  2.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3.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五)单独考试生

  1.符合申请或报考条件(二)中第1、第2、第3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复试前,考生英语水平必须满足的要求:TOEFL550(80)分或IELTS6分及以上,否则不能参加复试。

  4.单独考试生限报国际联合学院交通运输工程领域工程硕士第51方向--海上安全与环境管理。详情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或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发布的《大连海事大学2019年海上安全与环境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介》。

  注:网报前,考生需将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发表的论文、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及专家推荐书提交至我校研招办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方可报名。

  四、报名

  考生需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我校招生章程,经认真思考,自主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不含推免生,推免生按照《大连海事大学接收2019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要求报名)。

  (一)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前须向我校研招办提交《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资格确认表》(加盖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公章),毕业后需回定向单位(地域)工作。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报考硕士研究生应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经军队助管部门批准后报考,同时将审批表复印件交到我校研招办,并在网上报名时在备注信息栏中注明"国防生"。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1.时间:以报考点网报公告公布的时间为准。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以及报考点网报公告中要求的其他资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不含推免生)应当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考试

  全国统考生、联考生、单独考试生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2.初试地点:由报考点统一安排。

  3.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MBA、MPA、工程管理硕士初试科目为2门。具体考试科目见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公布初试成绩:初试成绩预计于2019年2月中旬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中公布,学校不单独向考生邮寄成绩通知单。

  (二)复试

  1.复试时间预计在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中通知。

  2.教育部发布有关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文件后,我校将及时制定相关工作办法,并发布在研究生院网站和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上。之前,考生可参考以上网站公布的《大连海事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并提前做出准备。

  3.除MBA、MPA、法律硕士(非法学)、工程管理硕士外,其他学科(类别)及专业(领域)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必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且与初试科目不同。

  4.以非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参加同等学力加试。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要求进行。

  八、录取

  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学习方式、学制、学费标准、拟招生人数

  表一:大连海事大学2019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制、学费标准、拟招生人数

序号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年)

学费/年

拟招生人数

1

001

航海学院

082302

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3

8000

42

2

001

航海学院

0823Z1

★航海科学与技术

3

8000

19

3

001

航海学院

0823Z2

★海上交通工程

3

8000

7

4

001

航海学院

085222

交通运输工程      (专业学位)

3

12000

73

5

002

轮机工程学院

082402

轮机工程

3

8000

65

6

002

轮机工程学院

085223

船舶与海洋工程    (专业学位)

3

12000

63

7

003

船舶电气工程学院

080802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3

8000

9

8

003

船舶电气工程学院

080804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3

8000

9

9

003

船舶电气工程学院

081100

控制科学与工程

3

8000

34

10

003

船舶电气工程学院

085207

电气工程(专业学位)

3

12000

25

11

003

船舶电气工程学院

085210

控制工程(专业学位)

3

12000

38

12

004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3

8000

75

13

004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

8000

50

14

004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083500

软件工程

3

8000

16

15

004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085208

电子与通信工程    (专业学位)

3

12000

69

16

004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085211

计算机技术(专业学位)

3

12000

41

17

004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085212

软件工程(专业学位)

3

12000

29

18

005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3

8000

17

19

005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081400

土木工程(01-02方向)

3

8000

6

20

005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081400

土木工程(03方向)

3

8000

4

21

005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082301

道路与铁道工程

3

8000

7

22

005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082303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3

8000

38

23

005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082304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3

8000

6

24

005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0823Z3

★物流工程与管理

3

8000

29

25

005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085204

材料工程(专业学位)

3

12000

17

26

005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085222

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学位)(06-10方向)

3

12000

49

27

005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085222

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学位)(11-14方向)

3

12000

16

28

005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085222

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学位)(15-18方向)

3

12000

13

29

005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085240

物流工程(专业学位)

3

12000

45

30

006

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

020205

产业经济学

3

8000

7

31

006

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

020206

国际贸易学

2

8000

10

32

006

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

087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工科)(01-03方向)

3

8000

20

33

006

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

087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工科)(04-05方向)

3

8000

10

34

006

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

120200

工商管理(01-03方向)

3

8000

20

35

006

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

120200

工商管理(04方向)

3

8000

10

36

006

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

120200

工商管理(05方向)

3

8000

4

37

006

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

025400

国际商务(专业学位)

2

12000

22

38

006

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

085236

工业工程(专业学位)

3

12000

25

39

006

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

085239

项目管理(专业学位)

3

12000

2

40

006

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

125600

工程管理(专业学位)

3

12000

4

41

007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080200

机械工程

3

8000

15

42

007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080703

动力机械及工程

2

8000

9

43

007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082401

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

3

8000

8

44

007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0824Z2

★救助与打捞工程

3

8000

5

45

007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085201

机械工程(专业学位)

3

12000

23

46

007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085206

动力工程(专业学位)

2

12000

18

47

007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085223

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学位)(06-10方向)

3

12000

21

48

007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085223

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学位)(11-14方向)

3

12000

7

49

008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071011

生物物理学

3

8000

11

50

008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3

8000

31

51

008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085229

环境工程(专业学位)

3

12000

47

52

009

法学院

030100

法学(01方向)

3

8000

40

53

009

法学院

030100

法学(02方向)

3

8000

9

54

009

法学院

030100

法学(03方向)

3

8000

12

55

009

法学院

030100

法学(04方向)

3

8000

2

56

009

法学院

030100

法学(05方向)

3

8000

1

57

009

法学院

030100

法学(06方向)

3

8000

6

58

009

法学院

035101

法律(非法学)      (专业学位)

3

12000

50

59

009

法学院

035102

法律(法学)        (专业学位)

3

12000

84

60

010

外国语学院

050201

英语语言文学

2

8000

6

61

010

外国语学院

050202

俄语语言文学

2

8000

3

62

010

外国语学院

050205

日语语言文学

2

8000

8

63

010

外国语学院

050211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2

8000

23

64

010

外国语学院

055101

英语笔译(专业学位)

2

12000

46

65

010

外国语学院

055102

英语口译(专业学位)

2

12000

4

66

010

外国语学院

055105

日语笔译(专业学位)

2

12000

15

67

010

外国语学院

055106

日语口译(专业学位)

2

12000

2

68

011

公共管理与人文艺术学院

010101

马克思主义哲学

3

8000

6

69

011

公共管理与人文艺术学院

120400

公共管理

3

8000

16

70

011

公共管理与人文艺术学院

035200

社会工作(专业学位)

2

12000

32

71

012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

3

8000

23

72

013

理学院

070100

数学

3

8000

26

73

013

理学院

070200

物理学

3

8000

23

74

018

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创新中心

120200

工商管理(06-09方向)

3

8000

13

75

018

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创新中心

085222

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学位)(19-21方向)

3

12000

51

 

  注:

  1.表中全日制研究生"拟招生人数"为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5人)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14人)以外的推免生、统考生和联考生拟招生人数。实际招生人数以2019年国家下达的计划(尚未下达)为准。

  2.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依托"港口协同发展与绿色增长"国家级创新团队组建,中心导师全部具有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且发表SCI、SSCI等检索国际期刊论文的经历,中心学术网络汇集港口航运、交通运输、经济管理领域的国内外一流专家学者与学术期刊。中心计划在工商管理(学术学位)、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学位)两个学科/领域招收推免生和统考生,以第一责任导师为主的导师指导组联合指导。中心在学校硕士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基础上,加大助研费资助力度,并设置创新创业基金。另外,对于学术型(学术学位)研究生,中心强化学科基础理论课程教学,依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上级别的高水平基础科研项目,配备国内外的知名专家双导师联合指导,加强学术创新能力培养;对于应用型(专业学位)研究生,中心侧重行业案例教学、依托大型重点应用科研项目、到中心协同企业的实践基地进行一年的实践能力训练、配备资深行业导师联合指导,加强基于技术创新的实践能力培养。

  详见《2019年大连海事大学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创新中心硕士研究生招生与培养简介》。

  3.本章程公布后,如物价部门批准了新的学费标准,将按新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

  4.学制是指学生基本修业年限。

  表二:大连海事大学2019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制、学费标准、拟招生人数

序号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年)

学费标准

拟招生
人数

1

006

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

125600

工程管理      (专业学位)

3

2万元/年

50

2

009

法学院

035101

法律(非法学)        (专业学位)

3

1.6万元/年

45

3

009

法学院

035102

法律(法学)
(专业学位)

3

1.6万元/年

50

4

014

专业学位教育学院

125100

工商管理
(专业学位)

2

3.4万元/年

180

5

014

专业学位教育学院

125200

公共管理
(专业学位)

2

2.5万元/年

180

6

019

国际联合学院
(单独考试)

085222

交通运输工程
(专业学位)

2

11.45万元(总计)

25

 

  注:

  1.实际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数以2019年国家下达的计划(尚未下达)为准。

  2.本章程公布后,如物价部门批准了新的学费标准,将按新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

  3.学制是指学生基本修业年限。

  十、奖助政策

  我校统筹各项资金建立了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全日制定向研究生(签订三方协议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除外)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际联合学院招收的非全日制考生除外)不享受奖助学金待遇。

  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硕博连读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助一辅"津贴、国家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等。

  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年2万元/生,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

  2.学业奖学金分为两个等级,一等学业奖学金标准为当年的全额学费,二等学业奖学金标准为当年的半额学费,学业奖学金覆盖面可达70%。其中,MBA、MPA、法律硕士、翻译硕士的学业奖学金由相关学院参照学校办法自行制定奖励办法。

  3.学校为复试时确认硕博连读的推免生设立硕博连读奖学金,标准为1万元/生,在学生通过学校组织的硕博连读考核后一次性发放。另外,所有硕博连读生均享受300元/月的奖励,从硕博连读考核通过后按月发放,直到转为博士研究生为止。

  4.学制内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均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500元/月。

  5.学校和学院为研究生设置"助教"、"助管"、"助研"和"学生辅导员"岗位,并为完成相应岗位任务的研究生发放岗位津贴。

  6."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创新中心"的考生还将获得额外资助。有关事宜见《2019年大连海事大学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创新中心硕士研究生招生与培养简介》。

  学校制定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内容详见《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及其配套文件。

  国际联合学院招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表现优异者,可获得专项奖学金,详情见《大连海事大学2019年海上安全与环境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介》。

  十一、毕业就业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凡符合大连海事大学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由学校颁发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将本人人事档案等材料在入学前调转至大连海事大学,否则不予注册学籍。

  十二、住宿情况

  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房间标准一般为4人/间,住宿费用标准为1000-1200元/人(本章程公布后,如物价部门批准了新的住宿费用标准,将按新的标准收取。)

  十三、其他

  1.招生专业目录中,学科专业名称前加★者为我校自主设置学科(专业)。

  2.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硕士生具体招生情况见《大连海事大学2019年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介》、《大连海事大学2019年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介》。

  3.我校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电子版公布在研究生院网站和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

  (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rs.dlmu.edu.cn

  (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网址:http://www.dlmu.edu.cn/zsjy/yjszs.htm

  4.国家研究生招生政策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上查看,我校具体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关通知、导师情况可在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或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上查看。

  5.本章程如与上级机关规定不符,按上级机关规定执行。

  6.学校办学地点: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

  7.不详之处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联系,如对考试大纲、招生导师等信息有问题,请咨询各学院。联系方式如下:

序号

学院名称

联系电话

1

航海学院

0411-84723953

2

轮机工程学院

0411-84723572

3

船舶电气工程学院

0411-84727500

4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0411-84726912

5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0411-84729330

6

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

0411-84725898

7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0411-84729611

8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0411-84728910

9

法学院(学术学位)

0411-84729814

10

法学院(专业学位)

0411-84723265

11

外国语学院

0411-84729646

12

公共管理与人文艺术学院

0411-84729550

13

马克思主义学院

0411-84728926

14

理学院

0411-84729207

15

专业学位教育学院

0411-84723313

16

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创新中心

0411-84728856

17

国际联合学院

0411-84723060

 

  研招办电话:0411-84729493,传真:0411-84728329,邮箱:yanzhaoban@dlmu.edu.cn。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16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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