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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2023年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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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

研究生入学复试是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为确保我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深入贯彻《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精神,依据《西南石油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通知》,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工作原则

一、复试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考核专业知识的基础上,加强对思想政治和品德、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核。

二、初试成绩(单科、总分)不得低于《关于2023年西南石油大学硕士研究生各招生专业复试分数线的通知》相应专业复试合格分数线。

第二条 复试组织管理工作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组织下开展工作。

1、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傅晶晶

副组长:张华春

组 员:于百江 谭祖雪 周炎炎 梁分

职责:拟定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指导和培训资格审查小组、复试小组的工作;对学院复试录取的过程和结果全面负责。

2、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张华春

副组长:于百江

成员: 梁分 邓超越 杨梅

职责: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受理考生申诉。

3、考生资格审查小组名单

组长:谭祖雪

成员:平凯

成员:杨可瀚 邓超越 肖丹

职责: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不同类别考生的资格审查,验证考生身份信息,并建立考生个人材料档案。

二、为全力保障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的安全、公平、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资格审查、监督、技术支持及后勤保障等4个工作组,各组职责如下:

1、成立以主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的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考生的资格审查,验证考生身份信息,并建立考生个人材料档案。

2、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受理考生申诉。

3、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技术支持小组,与网信中心技术人员对接,负责准备并维护复试工作所需的场地、设备、网络等软硬件设施,保障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4、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后勤保障小组,开展复试期间学院的后勤保障工作。

三、学院根据学科专业分别成立5个专业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每个复试小组包括研究生导师、负责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与品德考核的教师在内不少于5人。

1、复试工作人员遴选。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负责遴选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研究生导师及相关人员参加复试工作。复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与考生有直系亲属或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工作。

2、复试工作人员培训。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复试工作人员开展复试工作培训,采取线下培训的方式。培训的内容包含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确保各环节客观公正、准确无误。

第三条 招生专业及名额

法学院招生专业及名额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培养方式

总指标

已接收推免生

士兵专项

是否接受调剂

030100

法学

全日制

20

2

0

035101

法律(非法学)

全日制

28

0

10

035102

法律(法学)

全日制

22

1

4

030300

社会学

全日制

20

1

0

035200

社会工作

全日制

40

0

5

035101

法律(非法学)

全日制

20

0

5

035102

法律(法学)

全日制

15

0

1

035200

社会工作

全日制

35

0

0

第四条 复试准备材料

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工作必须在复试之前由学院资格审查小组完成。

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统考(含联考、单独考试)考生: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

3)《西南石油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见附件1)。

4)《西南石油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5)对学历学籍审核结论有疑问的考生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证明,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考生还须提供材料清单如表1所示。

 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考生还须提供材料清单

类别

学籍学历材料

应届本科生(包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校验应届本科毕业生)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未取得毕业证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1.自考准考证、注册地自考办打印加盖公章的考生考籍表

2.专科学历的相关证明材料(专科文凭或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往届生

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毕业证书复印件

因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导致学历(学籍)信息验证未通过的

1.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提供)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提供)

2.本人信息变更的证明(记载曾用名和现用名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3.毕业证书复印件(往届生提供)或学生证(应届生提供)复印件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除提交上述1中材料外还须提供:

1)入伍批准书复印件。

2)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3)入伍前所在高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请务必保证报告在线验证有效期限在202371日之前)。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往届生提供)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提供)

3.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除提交上述1中材料外,还须提供:

1)户口簿首页和登载本人户籍信息的“常住人口登记卡”页复印件。

2)定向协议(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见附件3)。

4.符合加分条件并申请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审核通过的方可加分。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提交上述1中的材料外,还须提供:

1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申请表(见附件4)。

2)参与项目协议(合同)复印件及考核材料复印件。

复试加分按教育部政策执行;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以上资格审查材料请于3319:00--14:00前在报到注册时提交至西南石油大学博学楼AB510外大厅法学院研究生复试报到处!(须装订,左上角写明考生编号、姓名)

考生须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严禁考生弄虚作假及违规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五条 复试流程和办法

一、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复试时间:2023331-42日。

3319:00-14:00进行报到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33115:00-17:00进行专业笔试(具体地点请关注网站通知)。

33118:30-19:3020:00-21:00进行同等学力加试笔试。(具体地点请关注网站通知)。

41-2日进行面试及外语能力测试(具体地点请关注网站通知)。

心理测试时间流程会第一时间在qq群发送通知。

调剂生复试时间:202346日后(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复试资格要求

1初试成绩(单科、总分)不得低于《关于2023年西南石油大学硕士研究生各招生专业复试分数线的通知》相应专业复试合格分数线。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总分

单科(满分=100)

单科(满分>100)

专项计划分数线

030100

法学

326

45

68

 

035101

法律(非法学)

326

45

68

 

035102

法律(法学)

326

45

68

 

030300

社会学

326

45

68

 

035200

社会工作

342

45

68

 

035101

法律(非法学)

251

30

45

退役士兵计划

035102

法律(法学)

251

30

45

退役士兵计划

035200

社会工作

251

30

45

退役士兵计划

2. 复试加分按教育部政策执行;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3. 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管理规定,经我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法学院不接受破格复试。

三、复试的方式

复试方式为线下复试。

四、复试的内容和流程

复试包括专业笔试、面试和外语能力测试,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分别按50%40%10%的比例折算后计入考生复试综合成绩。

1、面试

综合能力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

专业素养考查主要包含:(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占10%;(2)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占30%;(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占10%。(考生自行随机抽取考题立即作答)

综合素质考查主要包含:(1)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占20%;(2)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占10%;(3)人文素质,占10%;(4)举止、表达和礼仪,占10%

2、笔试

笔试内容限定在初试专业科目考试范围内。

法学、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复试笔试科目:法学综合;

社会学复试笔试科目:社会学综合;

社会工作复试笔试科目:社会工作综合。

以闭卷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3、外语能力测试重在考察考生利用外语进行沟通交流的能力。评分标准如下:发音(包括:声音大小、重音、语调、语气)占20%、准确性(包括语法、用词及说话方式)占20%、流利程度(包括语速和长短句搭配)占30%、交流能力(包括独立性、灵活性及对谈话方式的把握)占30%

4、同等学力报考社会学、法学、法律(法学)、社会工作硕士的考生,除上述内容外,还必须加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社会学同等学力加试科目:1、社会心理学,2、文化人类学。

法学同等学力加试科目:1、行政法学,2、商法学。

社会工作同等学力加试科目:1、社会心理学,2、社会保障概论。

法律(法学)同等学力加试科目:1、刑事诉讼法学,2、民事诉讼法学。

每门考试科目总分各100分,加试时间各60分钟。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均须参加同等学力加试:

1、 本科结业生;

2、 高职高专考生;

3、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4、 在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

相关说明:

1)每位考生的复试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2)复试过程中要求复试场所与等候场所分离。

3)复试相关材料属于涉密信息,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保存和传播复试有关的内容。根据20199月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等情形,均应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之一的“情节严重”,将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请考生切实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不参与涉考违法犯罪活动,诚信参加复试调剂。考生应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复试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 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条件

1、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调出专业”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该“调出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法学院接受调剂专业类别如下:

030100法学专业可接收报考0301法学学术型专业和035102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的考生调剂;

030300社会学专业仅接收报考代码为030300社会学专业的考生。

035102法律(法学非全日制)专业可接收报考035102法律(法学全日制)及035102法律(法学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

035101法律(非法学非全日制)专业可接收第一志愿报考035101法律(非法学全日制)及035101法律(非法学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

035200社会工作(非全日制)专业可接收报考035200社会工作(全日制)及035200社会工作(非全日制)的考生。

因我院“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一志愿生源充足,2023年不接收此专项计划的调剂申请。

第七条 录取工作

一、录取成绩

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100×50%+复试成绩×50%

二、拟录取名单

根据本学院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录取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

录取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初试总成绩、初试专业课总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体检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

3、同等学力加试课程(总分100分)任意一科低于60分者。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

5、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

6、复试成绩总分低于60分者。

第八条 其他注意事项

1、原则上非全日制专业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考生提交定向协议书,完善录取手续,具体提交方式请关注我院官网。

2、招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人事档案须在开学前调入我校,逾期将取消录取资格,调入的人事档案需在校保留至毕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后其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3、考生须在拟录取公示期内提交符合高考体检资质(二甲以上)的医院体检证明,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项目要求,请检报告发送至swpu-fxyyzb@swpu.edu.cn。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4、复试费:普通考生120/人,同等学力200/人,采取网上缴纳方式。

5、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其他事宜,按《西南石油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通知》执行。

6、我校对应届本科毕业生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截止日期为新生报到第二周周日;往届生计算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期限的截止日期为新生报到第二周周日。

7、复试考生可凭本人初试考试准考证进入我校参加复试面试工作。

学校代码:10615  学院代码:011   学校名称:西南石油大学

学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 邮政编码:610500

第九条  咨询及申诉渠道

1、咨询方式: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联系人:平老师;联系电话:02883032026(办);电子邮箱:swpu-fxyyzb@swpu.edu.cn

2、申诉渠道: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联系人:于老师;联系电话:028-83032070(办);电子邮箱:48207081@qq.com

3、法学院招生信息公示公开网址:

https://www.swpu.edu.cn/wfy/yjsjy/yjszsxx.htm

【责任编辑:火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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