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东北大学理学院接收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东北大学理学院2021 年接收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依据《关于做好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 号)及《东北大学 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对2021 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方向)及调入专业(方向)的国家及我校复试基本要求(点击此处)。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方向)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方向)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五)初试外国语科目须符合招生专业目录要求。
二、缺额计划及一志愿专业要求
专业代 码 | 专业名称 | 学位 类型 | 研究方向 | 调剂招 生计划 | 一志愿报考专业要求 |
085600 |
材料与化工 |
应用型 |
化学材料 |
24
(包含佛山研究生院10 人) |
[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085600]材料与化工、[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 [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0806]冶金工程。 初试外国语科目为201 英语一或204 英语二,业务课 一科目为 301 数学一或 302 数学二。 |
080100 |
力学 |
学术型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5 |
[0801]力学。初试外国语科目为 201 英语一,业务课 一科目为 301 数学一。 |
注:缺额如有变化及时更新。
三、系统程序安排
调剂报名、确认等环节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点击此处)进行。
(一)网上报名
力学专业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21 年3 月23 日09:00-3 月24 日09:00 进行报名。
材料与化工专业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21 年3 月23 日09:00-3 月25 日09:00
进行报名。
(二)复试通知确认
调剂考生在研招网系统接到复试通知后2 小时内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三)待录取确认
复试合格,调剂考生在研招网系统接到待录取通知后1 小时内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
四、复试名单确定规则
在符合调剂基本条件的考生范围内,按初试总分由高至低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参加调剂复试的人数为本专业调剂招生计划的130%,遵循有小数点则进位原则, 排名末位分数相同的考生具同等资格。
五、复试内容与形式
请参照“东北大学理学院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实施细则”(点击此处)。
六、录取
(一)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后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二)录取规则
1. 力学[080100]专业按复试后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2. 材料与化工[085600]专业按复试后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征求考生调剂志愿,确定总校、佛山研究生院各部分拟录取名单。
考生复试后总成绩(复试后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照如下分数由高到低原则进行录取:依次按照初试总成绩、初试业务课一成绩、初试业务课二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确定拟录取名单。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 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 分;
2. 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
七、远程复试安排
远程复试环节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bm.chsi.com.cn),准备事项及相关要求详见《2021 年东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指南》(点击此处)。
(一)材料提交
力学专业考生须于3 月24 日17:00 前,通过学信网远程复试系统提交相关电子版材料(见附件)。
材料与化工考生须于3 月25 日17:00 前,通过学信网远程复试系统提交相关电子版材料(见附件)。
(二)系统测试
力学系统测试及资格审查时间:2021 年 3 月 25 日上午。
材料与化工系统测试及资格审查时间:2021 年 3 月 26 日上午
(三)复试考核考核时间:
力学专业:2021 年 3 月 25 日下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材料与化工专业:2021 年 3 月 27 日上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咨询渠道、受理申诉、投诉和监督渠道
九、其它注意事项
(一)调剂录取考生中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享受国家助学金,入学第一学年不享受学业奖学金,第二年重新评定。
(二)一经被我院录取,不得调剂其它院校、专业。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东北大学理学院,如有同国家、学校政策不符,以国家、学校为准。
理学院
2021 年3 月23 日
【责任编辑:熊猫】